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近日,凌云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件,查获并放生19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山斑鸠,有力维护了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此前,该大队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玉洪瑶族乡那力村那力屯有人私自架设捕鸟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警方迅速出动,经对目标区域进行摸排布控,最终在村民彭某家中查获疑似斑鸠的野生鸟类19只。
“接到举报后,我们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前往现场查处,并同步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鉴定,确保后续处置依法合规。”凌云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杨再雁表示。
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该批鸟类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山斑鸠。在对其完成健康检查、确认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与保护站工作人员共同将山斑鸠运送至泗水河保护区实施放生。随着笼门打开,一只只山斑鸠振翅高飞,重回自然。

“山斑鸠在维持生态平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非法猎捕这类‘三有’保护动物,不仅会破坏当地的生态链,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凌云县林业局林政站工作人员黄学兵介绍道。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此次行动的成功开展,有力震慑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向社会公众传递了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家园的重要理念,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