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率先实现市、县、乡、村人员全覆盖,全面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率先出台工作方案。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随后,百色市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6月28日,印发了《百色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技化,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森林效益显著提高,现代化林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现代林业强市”的目标。至7月30日,全市12个县(市、区)和135个乡(镇)工作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
率先完成组织体系。百色市通过成立四级林长制专门工作组,率先行动,至7月中旬全市四级组织体系建设已全面完成。市级设立林长2名,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设副林长5名,分别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林业、公安、生态环境的副市长担任。12个县(市、区)共设立县级林长24名,县级副林长66名;全市设立乡级林长274名,乡级副林长728名,村级林长5691名。且在村级创新设立片区林长,将管护责任落实到边到点,是全区唯一设立村级片区林长的地级市。
率先落实专职人员。为加快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及时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市一级率先在市林业局设置林长办公室,高配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一名,落实工作人员29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名。全市12个县(市、区)均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县林长办公室,并落实编制人员43名。同时,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协调成立乡级林长办等基层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481名,并充分发挥全市12532名生态护林员基层骨干力量,对森林资源日常巡护和违规采伐监管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率先设立公示牌。全市各级林长工作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认真按照建设标准和时间要求,迅速行动,率先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公示牌。据统计,全市共设立市级林长公示牌46块,县林长公示牌73块,乡林长公示牌291块,村林长公示牌1818块,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既向社会宣传林长工作,又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信息报告。
率先制定工作制度。为高效推动林长制工作,市、县、乡、村、屯统一行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全市各级林长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讨论,出台了《百色市林长会议制度(试行)》《百色市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试行)》《百色市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百色市县(市、区)级林长述职制度(试行)》《百色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试行)》《百色市林长制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试行)》《百色市县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10项配套制度。全市各县、乡、村级相关配套制度已印发实施。
率先建立任务清单。为使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发挥林长制强大助推力,不断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百色市率先组织编制印发了市级林长任务清单4条,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共出台任务清单72条,乡、村级任务清单在各县林长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乡、村级林长任务清单13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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